诚信指数 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豫顺首页
企业介绍
豫顺新闻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产品资料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一比多
您现在的位置:义乌至郑州-洛阳-货运站-托运部-物流公司 > 豫顺新闻
 
豫顺新闻
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货代提单
发布日期:2012-03-01

货代作为客户的委托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在标准情况下,应当是货代以客户的名义向承运人定仓,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承运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提单注明以货代的委托人为托运人,由货代将提单转交委托人,作为客户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的证明。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货代作为代理人仅就承运人的选任向客户承担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损害以及迟延不承担任何责任。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 但由于在海运市场上,作为承运人的大海运公司的自主揽货能力以及货主自身寻求运输的能力的增强,造成了货代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在这种情况下,货代出于自身业务的考虑,为了避免船货之间的直接接触,往往自己在海运提单以外另行签发提单,这种提单被称为货代提货代提单(HBL)这一名词,从广义上讲,通常用来形容货代所使用的两种运输单据。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一种是货代,作为无船承运人所签发的,承担承运人责任的运输单据。这一类型的提单的效用为货代业所广泛接受,一些行业协会的标准提单,如国际货代协会提单(FBL),的广泛使用就证明了这一点。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另一种则是货代作为代理人所签发的,在该类提单中确认了委托人关于货物运输事项的指示,而关于实际从事相关货物运输的承运人的信息,则往事语焉不详。在运输实践中,这一类提单所产生的争议最多,这是因为,这种货代提单不表明货代所选任的实际从事运输的承运人的身份。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该提单最多只是提及某一运输的船舶并确认货无疑装船。但在货物转运频繁的今天,这一对船明的披露对货主有何用途呢。这一船舶可能只是一艘支线船舶,其任务只是将货物卸载至某一班轮航线的挂靠港,又作为货代所实际选任的班轮公司继续运输。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如果货主不能证明货损发生在改制现运输过程中,该支线船东是不会承担责任的。而在这种情况下,货代也会依据这种代理性货代提单类否认自己的责任。

货代法律地位-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

1.就承运人而言,货代在签发货代提单之前,已经从承运人那里获得以货代本人委托运人的海运提单。

法律责任-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

只要货代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具备货主的委托授权并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事,则可以认定在作为委托人的货主、货代与承运人之间存在隐名代理关系。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只是初步证明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的托运人与承运人,只要具备充分证据证明货主与货代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就允许承运人行使选择权,以及货主行使介入权,以使得提单所证明的货物运输关系直接约束作为委托人的货主与承运人。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同时,这种认定扩大了承运人追索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对象的范围,有利于承运人利益的保护。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2.就托运人而言,其与签发这种货代提单的货代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应看提单上关于签发人的具体规定,提单上用于确认承运人身份的记载有三处:提单抬头、提单签单章以及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 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对于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鉴于其有可能使承运人有机会规避限度的义务,因而否认其效力是大势所趋,故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前两者来认定,且尤以签单章为优先。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货代若要保持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必须在货代提单中以确切无疑的语言加以表明,其中最为简单的方法就是提单上的签单章表明货代只是作为代理签发提单。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否则,就只能认为货代提单是由货代以自己名义签发的,否则则应依此提单承担货物运输的责任,的例外就是货代提出相反证据,或委托人承认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并且只能约束委托人本身。根据实际参与运输标准,货代对于货物的占有(包括仓储、包装);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或是对自己的交通工具(包括车辆、集装箱的)的使用;或是对不同货主的货物的集运,都可能造成将货代人定位为承运人的结果,从而使其承担在上述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损害以及迟延的责任,而不论提单上的规定如何。豫顺货运-义乌至郑州货运|义乌至洛阳货运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义乌至郑州-洛阳-货运站-托运部-物流公司   地址:义乌江北下朱货运市场13幢435-436号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79-85084228   手机:13735718862   传真:0579-85084228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